




根据我县教育教学师资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教师补充到中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教师19名。其中:
休宁中学6名:分别为数学学科2名、英语学科2名、地理学科1名、音乐学科1名。
海阳中学6名:语文学科1名、数学学科2名、英语学科1名、物理学科1名、生物学科1名。
海阳二中6名:语文学科2名、数学学科1名、英语学科1名、化学学科1名、政史学科1名。
一职高1名:信息教育技术与应用1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其中休宁中学仅限安徽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学院、阜阳师范学院或全国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对省双优生或具有专业特长的毕业生可不受报考范围的限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工作;
2、专业对口,能胜任相应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休宁中学、海阳中学、县一职高具备高中教师资格,海阳二中具备初中以上教师资格。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为2008年元月21日至31日(双休日除外);报名地点:休宁县人事局人才管理股(县政府大院内),报考咨询电话0559-7510303、 7516179。原在安师大举行的2008年毕业生供需见面会上已意向性报名的毕业生,均要在本规定的报名时限内重新进行正式报名,逾期不报名,视为自动 放弃。
2、报名时,应届毕业生请携带毕业院校的就业推荐材料,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历届毕业生请携带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以及个人自荐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休宁县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交纳考试费用45元 。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报考人数与学科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不小于3:1(小于3:1的须经县选招领导小组批准,否则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08年2月27日,考生于2月27日前到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内容为专业课和公共课目(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专业课和公共课比例各占80%和20%;其中,政史学科笔试的专业课内容中,政治和历史知识各占50%。
(三)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2008年2月29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在报考该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分为专业教学现场说课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分值均为100分。
(四)体检
笔试、面试后,笔试成绩、现场教学说课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按5:3:2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核和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报县招聘领导组审核后,在休宁教育、休宁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在2008年秋季开学前办理政审考核和聘用,应届毕业生在考核时需提供与招考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相符合的证书原件材料,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它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事局和县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


